5月30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重磅發布“2019年檢驗檢測認證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區局、分局,原質監稽查總隊,計量院及有關單位將按相關要求推進執行。
本次整治工作共分為3大階段:
1.各組織機構主體進行自查,為期1月
2.各區、市局開始專項整治執法,為期2月
3.各區局、稽查總隊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為期2月
專項整治活動結束后,9月1日-10月31日期間各區局、稽查總隊將對此次整治行動進行匯總,驗證機構對查處結果的整改落實情況,此過程中發現新問題,依法做進一步處理,形成監管的持續效應。
匯總結束后,11月15日前,各區局、稽查總隊報送專項整治總結報告。
基于以上文件,各認證機構和檢測機構如希望從容應對上述專項整治行動,首要任務是做好“自查”,而對于《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認證機構認證質量自查工作的通知》、《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以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文件的詳細理解和貫徹實施就是重中之重,下面帶大家系統深入地學習RB/T 214-2017。
事件一:國認科〔2017〕124號文件
2017年10月17日,國家認監委印發了2017年第四批認證認可行業標準的通知,發布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七項認證認可行業標準。
事件二:國認實〔2018〕28號文件
2018年5月7日,國家認監委印發了關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采用相關認證認可行業標準的通知,指出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繼續遵循“通用要求+特殊要求”的模式,而RB/T 214-2017作為通用評審要求,適用于所有檢驗檢測領域,自2018年6月1日起開始試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實施。
標準解讀:儀課通“CMA(RB/T 214-2017)解析”相關課程